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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08-10 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量:

2016年8月10日,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进行集体学习。

会上,党委书记李振兴带领大家逐条逐句认真学习了《问责条例》,指出《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方向,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是我们党第一部规范和加强党的问责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我们党问责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和创新,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李振兴书记对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党总支、支部要把《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二是强化督查问责,学院纪委要对6种问责情形严肃问责,将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贯穿在监督执纪全过程;三是抓好《问责条例》的检查落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要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全体党委成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纪检监察室、工会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李振兴主持。